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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建设工程围挡美化大行动的通知
2010-01-08 09: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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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建设工程

围挡美化大行动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文明办、各建筑施工单位和村镇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杭州市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全面规范建设工程围挡形式,展现文明、有序、清洁、美化的建设工地形象,市建委、市文明办将联合开展“建设工程围挡美化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环境立市”战略,通过开展建设工程围挡美化大行动,强化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管力度,解决当前建设工程围挡存在的问题,规范市区建设工程围挡形式,逐步形成统一、美观、整洁、文明、有序的“杭州特色”新型围挡,使建设工程成为杭州市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一道独特风景线。

二、工作范围

围挡美化大行动涉及范围包括:杭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固定式、移动式围挡和工地大门。

三、工作内容

1、落实围挡序化。一是建设工程围挡材料应当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应连续设置,不能有缺口、裂缝、倾斜等问题,做到坚固、平稳。围挡必须设置基础,基础应满足强度、稳定性的要求,并设置排水设施,防止基础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二是建设工程围挡搭建高度,统一设置为:建筑工程围挡高度2.5米,市政工程围挡高度2.1米;需通行车辆的市政工程可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适当降低围挡高度或采用空透式围挡,以保证车辆通行安全;三是建设工程围挡的设计,要求形式统一、整齐。建设工程围挡设计时应考虑工程性质,工程特点、随处环境等因素。建设工程出入口大门应安装金属材料制作的封闭式开启大门,不宜采用空透式移动门。

2、落实围挡亮化。要根据文明施工创建的规范要求,工地围挡必须安装照明设备,晚上开启灯光,灯光要柔和不刺眼,保障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通行安全需要

3、落实围挡洁化。工地围挡要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施工企业要派专人对围挡进行管理保洁,做到无安全隐患、无明显污迹、无乱涂写、乱招贴,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3、落实围挡美化。围挡墙面是取得大行动成效的关键,要根据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最清洁城市”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落实围挡美化。可以邀请有美术特长的志愿者绘制,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组织有关人员绘制,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美化。美化内容要根据市文明办的要求,既可以反映西湖文化、西溪变化、钱江文化等风景类内容,也可以反映工地所在城区的文化特点。围挡的美化与工地周边形象相协调,图案中要标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名称及投诉电话。

四、实施步骤

围挡美化大行动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市区联动、以点带面”的原则有序推进,从现在开始,至2010年9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制定方案。(12月初至2010年1月初)

确定围挡美化大行动实施内容,制订围挡美化大行动方案,召开全市建设工地围挡美化大行动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区文明办和市各有关建设部门,要按照建设工程围挡美化大行动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活动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到企业。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要将建设工地围挡美化实施方案,落实施工单位实施的同时,报辖区文明办和建设主管部门,抄送市建委,市文明办。

第二阶段:开展活动,扎实推进。(2010年1月上旬至2010年8月底)

举行全市建设工地围挡美化大行动启动仪式。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围挡开展全面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美化围挡工作。各区文明办、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要求,指导、督促围挡美化工作的推进,市建委、市文明办将适时组织观摩会、现场会,推动活动开展,加大宣传力度。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巩固提高。(2010年9月初至2010年10月底)

在全市建设工地围挡美化全面推进中,各区及有关单位要组织检查组,对所属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围挡美化情况进行检查,并于2010年8月底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开展围挡美化评比活动,市建委、市文明办成立围挡美化评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评比活动,通过报名,媒体公告、市民投票结合专家评议,评选出建设工程“优秀围挡”,在此基础上评选出杭州市2010年“十佳”建设工地围挡,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建设工程围挡美化大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环境立市”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工地“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拓展和深化。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活动开展与文明工地、标化工地的创建紧密结合起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这项活动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一大亮点。

为确保大行动的深入开展,成立杭州市建设工地围挡美化大行动协调小组,由市建委、文明办分管领导为总协调人,市建委、市文明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建筑企业管理站等有关部门、团体参加。建立市建委、市文明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有关事项。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安监总站。落实活动实施计划,抓好日常工作。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采取条块结合、市区联动、以点带面的方法。各区要组织辖区范围建设工地开展围挡美化活动,区建设区牵头,区文明办和街道社区配合,督促建设工程完成目标任务。对市管重点工程,各建设工地监督管理主体要切实负起共建责任,加强检查监督,推进围挡美化。要把居民区、商业区的建筑工地和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工地作为美化的重点,市各有关单位和城区要建立联系点,派员进行帮助指导,解决围挡美化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探索共建活动新途径,新经验,带动面上工作

3、大力宣传,典型引路。区建设局应会同区文明办、加强对围挡美化大行动的信息反馈和宣传报道,及时宣传活动亮点,强化舆论引导,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注重对围挡美化大行动进行总结,发现和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建设工程围挡美化整体水平。

活动结束后,各区建设局会同文明办、市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要对这次大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2010年8月底前分别报市建委、市文明办、市建委、市文明办将开展杭州市“十佳围挡”、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另行制定),在全市进行通报表彰。获奖单位或企业将根据市场现场联动办法给予信用加分,在标化工地评比中优先考虑。

萧山、余杭、下沙、滨江、之江、风景名胜等区域参照实施。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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